≈≈川环科技300547≈≈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20)
[2024-11-20] (300547)川环科技: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80,000.00 股后的 216,226,174.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0,271,664.36 元(含
税)。
  2、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0,271,664.36÷216,906,174.00×10=1.395611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1395611 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395611 元。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216,906,174.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80,000.00
股后的 216,226,17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 元
(含税)。
  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亦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80,000.00 股后的 216,226,17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1
月 28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0,271,664.36÷216,906,174.00×10=1.395611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1395611 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395611 元。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周贤华
  咨询电话:0818-6923198
  传  真:0818-6231544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2024-10-28] (300547)川环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 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40 分整。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 号公司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 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
 编码                                                        的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由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w ww.c ninfo.c om)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 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5:00 前
送达公司证券部。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 号,公司 2 楼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贤华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 号
    电话:0818-6923198
    传真:0818-6231544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
    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注册号
      地址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                            是否委托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547”,投票简称为“川环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
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                                            备注(该
 编码  提案名称                                列 打 √ 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 以 投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1.00  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日期为  年  月  日,本次受托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备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 ”、“反对”或者 “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4-10-28] (300547)川环科技: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环科技“)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7,522,409 元(人民币,币种下同),2024 年 1-9 月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79,940,552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80,184,507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84,044 ,118 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于 2024 年第三季度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进行分红,具体的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16,906,174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 680,000 股后的 216,226,1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1.4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30,271,664.36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
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中长期回报规划,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
案》。监事会认为: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制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2024-10-28] (300547)川环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801元
    每股净资产: 5.42127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3%
    营业总收入: 9.3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8亿元

[2024-09-06] (300547)川环科技:关于参加四川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四川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四川辖区 2024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全景路演”
(https://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周四)
13: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2024-08-29] (300547)川环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8 月 16
日以电话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琦超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2024-08-29] (300547)川环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8 月 16 日
以电话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牟洪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贤华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2024-08-29] (300547)川环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535元
    每股净资产: 5.1946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8%
    营业总收入: 6.3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836.47万元

[2024-08-02] (300547)川环科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取得专利证书、作品登记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取得专利证书、作品登记证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环科技”或“公司”)和全资子公司 四川福翔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一批专利证书和作品登记证书,其证书信息如 下: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信息如下: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专利名称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备注
号                  类型                日
    胶管成型辅助装  发明  2018 年 11  2024 年 7  ZL 2018 1  四川福翔科
 1  置、胶管成型工  专利  月 21 日    月 5 日  1389142.6  技有限公司
      艺及其应用
    一种与管路内部  实用  2023 年 12  2024 年 7  ZL 2023 2  四川川环科
 2  连接的快速拆装  新型  月 14 日    月 23 日  3403915.0  技股份有限
    式三通管接头                                              公司
    便于电池包与冷  实用  2023 年 12  2024 年 7  ZL 2023 2  四川川环科
 3  凝机穿墙连接的  新型  月 14 日    月 9 日  3403918.4  技股份有限
      管道接头                                                公司
    一种管路气密连  实用  2023 年 10  2024 年 4  ZL 2023 2  四川川环科
 4      接装置      新型  月 20 日    月 23 日  2814551.9  技股份有限
                                                                公司
                    外观  2023 年 10  2024 年 4  ZL 2023 3  四川川环科
 5  管路接头(1)  设计  月 11 日    月 9 日  0656878.0  技股份有限
                                                                公司
                    外观  2023 年 10  2024 年 4  ZL 2023 3  四川川环科
 6  管路接头(2)  设计  月 11 日    月 5 日  0656879.5  技股份有限
                                                                公司
    一种管路连接阳  实用  2023 年 10  2024 年 4  ZL 2023 2  四川川环科
 7      接头结构    新型  月 11 日    月 30 日  2726073.6  技股份有限
                                                                公司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专利名称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备注
号                  类型                日
    一种流体管路安  实用  2023 年 9  2024 年 4  ZL 2023 2  四川川环科
 8      装接头      新型  月 26 日    月 26 日  2615772.3  技股份有限
                                                                公司
    一种软管气密检  实用  2023 年 10  2024 年 4  ZL 2023 2  四川川环科
 9    测的密封工装  新型  月 23 日    月 26 日  2832199.1  技股份有限
                                                                公司
    一种管路气密性  实用  2023 年 9  2024 年 5  ZL 2023 2  四川川环科
10    检测装置    新型  月 26 日    月 7 日  2615715.5  技股份有限
                                                                公司
    一种软管高效一  实用  2023 年 10  2024 年 5  ZL 2023 2  四川川环科
11    体装配机    新型  月 23 日    月 7 日  2832197.2  技股份有限
                                                                公司
    一种金属支架装  实用  2023 年 10  2024 年 6  ZL 2023 2  四川川环科
12    配防错工装    新型  月 31 日    月 21 日  2928258.5  技股份有限
                                                                公司
    二、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信息如下:
序                  作品  作品登记
      作品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备注
号                  类型    日
 1    川环科技 LOGO  美术  2024 年 4        国作登字        四川川环科技
                    作品  月 28 日    -2024-F-00112369    股份有限公司
 2    创新平台 LOGO  美术  2024 年 4        国作登字        四川川环科技
                    作品  月 28 日    -2024-F-00112367    股份有限公司
 3    福翔科技 LOGO  美术  2024 年 4        国作登字        四川福翔科技
                    作品  月 28 日    -2024-F-00112368      有限公司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上述专利证书和作品登记证书的取得和应用,短期内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及品 牌影响力提升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形成持续创新机制,巩固和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备查文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
    2、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

[2024-07-08] (300547)川环科技: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6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约 9207 万元—10435 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 6137.92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50%—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约 8818 万元—10034 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 6081.43 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45%—65%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受益于汽车行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行业需求增长,产业链供需有效增强,公司新能源汽车收入占比提升;同时公司对产品和客户结构进一步持续优化,充分发挥业务规模效应,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持续提升,推动公司盈利能力提升。
  2、在经营业务方面,公司在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中,持续开发了多家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在保持公司橡胶类管路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橡胶+尼龙总成类管路、车身附件类管路业务和自制三通、接头、卡箍等产品在主机厂进一步
应用,保持管路系统各部件全部自制,公司新增产品项目定点情况持续提升。
  3、公司持续强化精益管理及设备智能化改造,在保持总体业务规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综合费用率进一步下降,管理效率和运营效果稳步提升。
  4、预计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 560 万元左右,报告期内
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政府补助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

[2024-06-05] (300547)川环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80,000.00 股后股份为基数(现有总股本为
216,906,174.00 股,剔除后为 216,226,174.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7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9,894,650.20 元(含税)。
  2、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9,894,650.20÷216,906,174.00×10=2.761316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 0.2761316 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761316 元。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77 元(含税)。
  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亦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80,000.00 股后股份为基数(现有总股本为 216,906,174.00 股,剔除后为
216,226,174.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7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49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5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4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9,894,650.20÷216,906,174.00×10=2.761316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 0.2761316 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761316 元。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周贤华
  咨询电话:0818-6923198
  传  真:0818-6231544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2024-04-22] (300547)川环科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将于 2024年 4 月 22 日对外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17:00 在互动易云访谈提供的网上平台举
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云访谈(http://irm.cninfo.com.cn)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文琦超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贤华先生、财务总监罗英女士、独立董事何加明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17:00 前访问互动易云访谈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本次业绩
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2024-04-22] (300547)川环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00 分整。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 号公司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
 编码                                                      的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8.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由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4 年 5 月 15 日 15:00 前送
达公司证券部。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 号,公司 2 楼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贤华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 号
    电话:0818-6923198
    传真:0818-6231544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
    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注册号
      地址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                            是否委托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547”,投票简称为“川环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                                          备注(该
 编码  提案名称                                列 打 √ 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 以 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4-04-22] (300547)川环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10 日前以电话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琦超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经营层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 于 公 司 《 2023 年年度 报 告 全 文 及摘 要 》详 见 公 司 于 同日 在 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通过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净利润
161,988,981.93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1,990,109.62 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7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为 216,906,174 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
购股份数量为 680,000 股,以此计算 2023 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59,894,650.2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中长期回报规划,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已经通过全体独立独董事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审议,公司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针对所有重大事项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认可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之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且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文琦超先生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讨论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四
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2024-04-22] (300547)川环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044元
    每股净资产: 5.221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8%
    营业总收入: 2.9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419.97万元

[2024-04-22] (300547)川环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474元
    每股净资产: 5.01728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
    营业总收入: 11.0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2亿元

[2024-03-18] (300547)川环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文琦超先生、文建树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文琦
超先生、文建树先生自愿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6 个月内(自 2024 年 3 月
17 日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
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若其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文琦超先生、文建树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比例(%)
 1        文琦超          18,109,571              8.35
 2        文建树          24,255,896            11.18
          合计              42,365,467            19.53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文琦超先生、文建树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要求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文琦超先生、文建树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7 日

[2024-03-13] (300547)川环科技:2023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3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108,777,271.99        907,001,521.54              22.25
      营业利润            184,283,940.05          135,806,197.45              35.70
      利润总额            184,325,516.76          135,628,741.27              35.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64,056,167.72          122,421,077.91              34.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4,116,900.16          114,457,967.31              34.65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76                  0.56                  3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4%                12.68%                  2.96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353,084,871.17        1,257,086,666.30              7.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1,088,753,962.36        997,106,191.47              9.19
        股本              216,906,174.00          216,906,174.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                5.02                  4.60                  9.13
注: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08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2.25%。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 亿元,同比增长 34.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净利润为 1.54 亿元,同比增长 34.65%,每股收益 0.76 元,同比增长 35.71%。
    (二)报告期财务指标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较 2022 年同期分别增加了 34.01%、34.65%和 35.71%,主要原因是:公司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需求增长,公司新能源汽车收入占比提升;公司在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中,在保持公司橡胶类管路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橡胶+尼龙总成类管路、车身附件类管路业务和自制三通、接头、卡箍等产品在主机厂进一步应用,公司新增产品项目定点情况持续提升。同时公司对产品和客户结构进一步持续优化,推动公司盈利能力提升。
    2024 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着力研发创新,整合优势资源和完
善内部治理,在生产、供应链管理和项目建设等环节持续深化降本增效;并积极开拓优质客户,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多方面增强发展后劲,提升企业竞争力,努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 2024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 2023 年度业绩
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3 日

[2024-03-13] (300547)川环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3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约 4,060 万元—4,8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 2,251.9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80.29%—113.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约 3,830 万元—4,570 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 2,238.48 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71.10%—104.16%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受益于汽车行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行业需求增长,产业链供需有效增强,公司新能源汽车收入占比提升;同时公司对产品和客户结构进一步持续优化,充分发挥业务规模效应,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持续提升,推动公司盈利能力提升。
    2、在经营业务方面,公司在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中,持续开发了多家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在保持公司橡胶类管路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橡胶+尼龙总成类管路、车身附件类管路业务和自制三通、接头、卡箍等产品在主机厂进一步
应用,保持管路系统各部件全部自制,公司新增产品项目定点情况持续提升。
    3、公司持续强化精益管理及设备智能化改造,在保持总体业务规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综合费用率进一步下降,管理效率和运营效果稳步提升。
    4、公司拓展的储能和数据中心服务器等领域使用的液冷管路系统产品初见成效,储能领域液冷管路系统已经开始批量供货,数据中心服务器领域液冷管路系统实现了小批量供货。
    5、预计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 230 万元左右,报告期
内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政府补助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3 日

[2024-01-29] (300547)川环科技:2023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2023 年度预计的业绩情况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约 15,000 万元—18,4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 12,242.11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22.53%—50.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约 14,000 万元—17,400 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 11,445.80 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2.32%—52.02%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受益于汽车行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行业需求增长,产业链供需有效增强,公司产能持续释放,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新能源汽车收入占比提升;同时公司对产品和客户结构进一步持续优化,充分发挥业务规模效应,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持续提升,推动公司盈利能力提升。此外公司持续强
化精益管理及设备智能化改造,在保持总体业务规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综合费用率进一步下降,管理效率和运营效果稳步提升。
    2、在经营业务方面,公司在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中,持续开发了多家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在保持公司橡胶类管路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尼龙类管路、车身附件类管路业务和自制三通、接头、卡箍等产品在主机厂进一步应用,保持管路系统各部件全部自制,公司新增产品项目定点情况比上一年度持续提升。
    3、公司拓展的储能领域和数据中心管路系统初见成效,储能领域管路系统已经开始批量供货,数据中心管路系统也正按客户的流程顺利推进并实施中。
    4、预计公司 2023 年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 1000 万元左右,报告期内
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政府补助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9 日

[2024-01-05] (300547)川环科技:关于公司取得中国专利证书、作品登记证书和国际发明专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中国专利证书、作品登记证书和国际发
                明专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环科技”或“公司”)于近日取得一 批专利证书和作品登记证书,其证书信息如下: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信息如下: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保护
      专利名称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类型                日                              期
    一种单向阀半自  实用  2022 年 12  2023 年 06  ZL 2022 2  四川川环科
 1    动装配工装    新型  月 28 日    月 16 日  3512683.8  技股份有限  10 年
                                                              公司
    一种高压快插接  实用  2022 年 12  2023 年 05  ZL 2022 2  四川川环科
 2    头试压工装    新型  月 28 日    月 16 日  3512705.0  技股份有限  10 年
                                                              公司
    一种橡胶测量辅  实用  2022 年 12  2023 年 10  ZL 2022 2  四川川环科
 3      助装置      新型  月 28 日    月 13 日  3551772.3  技股份有限  10 年
                                                              公司
    一种橡胶快检切  实用  2022 年 12  2023 年 07  ZL 2022 2  四川川环科
 4      料装置      新型  月 28 日    月 25 日  3526256.5  技股份有限  10 年
                                                              公司
    二、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信息如下:
序                  作品  作品登记
      作品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备注
号                  类型    日
 1  川环科技 LOGO  美术  2023 年 11      国作登字      四川川环科技
                    作品  月 21 日    -2023-F-00276622  股份有限公司
    三、南非共和国颁发的专利证书信息如下:
序                  专利                                          保护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国别
号                  类型                                            期
    一种耐热胶粘                                      四川川环
 1  剂、制备方法及  发明  2022.11.  2023.3 2022/12341 科技股份  20 年  南非
    铝合金的粘接方          11      .29              有限公司
          法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上述专利证书和作品登记证书的取得和应用,短期内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及品 牌影响力提升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形成持续创新机制,巩固和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备查文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
    2、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
    3、南非共和国颁发的专利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5 日

[2023-12-11] (300547)川环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包括以下内容:                  容:
  …………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 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 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
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 资料或解释。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
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 务。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 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以连任,
职务。                        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 6 年。
  …………                      …………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部门    及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规章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关规定执行。
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
                              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
                              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
                              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上市
                              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
                              关规定未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及
                              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
                              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至
                              少包括一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者具有会
                              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
                              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经济管理方
                              面高级或教授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
                              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
                              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以连选
                              任,但续期不得超过 6 年。独立董事连续两次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
                              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内提议召开股东大
                              会解除独立董事职务。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
                              立履行职责、或未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
                              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涉及的独立董事应及
                              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
                              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
                              以披露。
  第一百零五条公司设董事      第一百零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会负责。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
                              会。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
                              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对董事会负
                              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
                              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对

[2023-12-11] (300547)川环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4:30 分整。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6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 号公司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
 编码                                                      的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00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上述 1.00 提案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由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5:00 前
送达公司证券部。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 号,公司 2 楼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富厚、周贤华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工业园区科技路 1 号
    电话:0818-6923198
    传真:0818-6231544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
    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注册号
      地址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                            是否委托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547”,投票简称为“川环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
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00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日期为  年  月  日,本次受托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备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

[2023-10-17] (300547)川环科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012元
    每股净资产: 4.771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
    营业总收入: 7.4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9亿元

[2023-09-27] (300547)川环科技: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23 年前三季度预计的业绩情况
          项  目              2023 年 1 月 1 日—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盈利约 1 亿元—1.15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 8472.73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18.03%—3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盈利约 1 亿元—1.15 亿元
                                                                盈利 8149.75 万元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2.70%—41.11%
    (2)2023 年第三季度预计的业绩情况
          项  目              2023 年 7 月 1 日—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盈利约 4000 万元—48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 3306.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20.97%—45.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盈利约 4000 万元—4800 万元
                                                                盈利 3183.85 万元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5.63%—50.76%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受益于汽车行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行业需求增长,产业链供需有效增强,公司产能持续释放,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同时公司对产品和客户结构进一步持续优化,产业一体化比例逐步提高,推动公司盈利能力提升。
  2、预计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 165 万元左右。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7 日

[2023-09-20] (300547)川环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股票简称:川环科技            编号:2023-040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86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和 2023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68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135%,最高成交价为 15.0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6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103,609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3135%。以截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股)    的比例(%)                                例(%)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39,506,918      18.21      680,000    40,186,918        18.53
二、无限售条
件股份        177,399,256      81.79      -680,000  176,719,256        81.47
三、股份总数  216,906,174    100.00                216,906,174      100.00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9 月 11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 年 9
月 4 日至 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3,119,540 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
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即3,279,885 股)。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在适宜的时机推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0 日

[2023-09-20] (300547)川环科技:关于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3
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5:00 至 17:00 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
平台”(http://ir.p5w.net)举办本次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5:00 至 17:00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文琦超先生、董事会秘书周贤华先生、财务总监罗英女士。
    3、接入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0 日

[2023-09-07] (300547)川环科技: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股票简称:川环科技          编号:2023-036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8 月 29 日)登记
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文建树                        24,255,896                  11.18
 2  文琦超                        18,109,571                  8.35
 3  王欣                          10,459,250                  4.82
 4  文秀琼                        7,200,000                  3.32
 5  李敏仙                        6,098,000                  2.81
 6  文秀兰                        4,239,762                  1.95
      达州市中贸粮油有限公          3,916,333                  1.81
 7  司
 8  史晓丹                        3,004,200                  1.39
 9  邹定全                        3,000,000                  1.38
 10  王荣                          2,930,730                  1.35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
                                                      股的比例 (%)
 1  文建树                            19,446,364            10.96
 2  王欣                                7,996,860              4.51
 3  李敏仙                              6,098,000              3.44
 4  文秀琼                              5,763,472              3.25
 5  文琦超                              4,527,393              2.55
 6  文秀兰                              3,273,505              1.85
 7  史晓丹                              3,004,200              1.69
 8  邹定全                              3,000,000              1.69
 9  达州市中贸粮油有限公司              2,819,575              1.59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        2,609,200              1.47
 10  司-锐进12期鼎萨证券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7 日

[2023-08-31] (300547)川环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7          股票简称:川环科技          编号:2023-035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86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2.86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874,890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4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2.86 元/股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437,445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量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关
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86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本次股份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均含本数),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86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2.86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874,890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2.86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 437,445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2.86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874,890 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0%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506,918      18.21%      40,381,808        18.6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7,399,256      81.79%      176,524,366        81.38%
股份总数            216,906,174    100.00%      216,906,174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2.86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437,445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0%。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506,918      18.21%      39,944,363        18.4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7,399,256      81.79%      176,961,811        81.58%
股份总数            216,906,174    100.00%      216,906,174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八)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和主要股东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优秀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125,708.67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9,710.62 万元。按 2022 年 12 月 

[2023-08-30] (300547)川环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83元
    每股净资产: 4.602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5%
    营业总收入: 4.6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137.92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